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04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 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