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
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