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受理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聲請調解事件時,對其所提委任書應詳 加審查,如有疑義或調解標的之金額或價額龐大,宜要求檢附相關資料或 通知本人於調解日到場
全文內容:各、鄉、鎮(區)調解委員會受理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聲請調解之事件,對 其所提之委任書除應要求填載詳實外,調解委員會並應詳加審查。如有疑 義或調解標的之金額或價額龐大,宜通知本人於調解日到場,或要求檢附 本人之戶籍資料,俾免事後爭議或影響調解書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