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發文字號:
行執案字第 102320010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08 日
要  旨:
為利囑託分署掌握執行進度,各分署辦理受囑託事件時,應隨時將辦理事
項副知囑託分署
主    旨:各分署辦理受囑託事件時,應隨時將辦理事項(例如查封登記等)副知囑
          託分署,俾利囑託分署掌握執行進度,請查照。
說    明:依本署 102  年 3  月 14 日「加強滯欠大戶執行督導小組」第 48 次會
          議附帶決議辦理。
資料來源:
行政執行業務相關令函彙編(二)(103年2月版)第 28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