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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
發文字號:
廉財字第 1010033287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27 日
要  旨:
檢送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
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止)
主    旨:檢送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採實體發行之私募境內基
          金公司及基金名稱明細表」(截至 101  年 10 月 31 日止)乙份(如附
          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一、依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01  年 11 月 19 日保結法
              字第 1012076240 號函辦理。
          二、相關文號:本署 101  年 3  月 12 日廉財字第 1010500549 號函。
          三、旨揭明細表內所示基金資料,因採實體方式發行且未登錄於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故該公司無法提供查詢,貴處(室)辦理
              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實質審核作業,如需查詢時,請逕向該發行
              投信公司查詢。
正    本:總統府等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國防部財產申報處
副    本:本署防貪組
資料來源:
法務部廉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