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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100070033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0 日
要  旨:
法院核定調解成立案件數計算疑義,非屬法律適用疑義,僅係行政機關內
部事務處理事宜。又為俾利行政考核、督導之一致性,建議以法院發文日
期作為計算調解成立案件數認定依據
主    旨:有關法院核定調解成立案件數之計算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府 100  年 5  月 4  日府綜法字第 1000056954 號函。
          二、旨揭疑義,非屬法律適用疑義,僅係行政機關內部事務處理事宜,然
              為俾利行政考核、督導之一致性,本部建議以法院發文日期作為計算
              調解成立案件數之認定依據。
正    本:新竹縣政府
副    本:內政部、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