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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資字第 098160314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8 日
要  旨:
關於法務部為強化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服務功能,預定於 99 年 1  
月起除提供中、英文網站全面改版,更提供擴充的多元化服務
主    旨:為強化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服務功能,本部預定於 99 年 1  月辦理
          該網站中、英文版全面改版迎新,惠請 貴機關轉知所屬各機關善加利用
          ,請 查照。
說    明:一、為提高使用者對於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的使用效益並獲得最迅速
              的服務品質,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預定於 99 年 1  月提供全新
              改版服務。本次改版不僅中、英文網站服務提升,更提供擴充的多元
              化服務,重點說明如下:
          (一)中文網站採分眾導覽,建置『一般民眾』及『青少年』版面,於網
                頁呈現不同的資訊,以滿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二)新增法規綜合查詢功能,針對中央法規、條約協定、兩岸協議、司
                法判解,使用者可單選、複選或綜合查詢,且當使用者進行法規檢
                索功能,找不到相關法規時,系統自動連結通俗用語輔助查詢詞彙
                對照功能,並顯示查詢結果,以提供使用者更為親和的查詢介面。
          (三)新增 RSS  訂閱功能,使用者可依「機關」、「法規類別」等個別
                需求,透過 RSS  的個別訂閱,定時獲取最新法規訊息。
          (四)新增 PDA  專區,使用者可利用 PDA  即時上網查詢法規。
          (五)熱門法規瀏覽,提供使用者可選擇瀏覽最近 1  個月、3 個月或 6 
                個月最熱門的法規。
          (六)英譯法規參照中文法規辦理整編作業,並提供英譯法規以法規名稱
                或內容字詞檢索功能,使用者在查得所需法規後,可顯示法規之沿
                革、廢止及其相關內容。
          二、有關新版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更詳細的功能,已公布在全國法規
              資料庫入口網站(http://law.moj.gov.tw/),請 貴機關轉知所屬
              各機關同仁屆時踴躍上網使用各項服務。
正    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各縣市政府(含北、高兩市及金門、連江兩縣)
副    本:本部資訊處
資料來源:
花蓮縣政府公報 99 年第 1 期 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