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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發文字號:
行執一字第 097000760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11 日
要  旨:
關於已因繳清掛結歸檔之行政執行之案件,脫離行政執行處之繫屬後,該
行政執行處不宜因移送機關要求繼續執行,而重啟執行之程序
主    旨:關於行政執行處已因繳清而掛結歸檔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機關嗣後以退
          稅為由請求繼續執行,行政執行處應如何辦理一案。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處 97 年 10 月 23 日竹執一字第 0976000109 號函。
          二、按系爭案件已因繳清掛結歸檔,脫離行政執行處之繫屬,行政執行處
              不宜因移送機關要求繼續執行,而重啟執行程序。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行政執行業務相關令函彙編(二)(100年12月版)第 339-340 頁
行政執行業務相關令函彙編(二)(103年2月版)第 70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