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莊○○請求國家賠償案,應如何處理乙案
主 旨:關於莊○○請求國家賠償案,應如何處理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 七十八年四月三日 (78)慰憧字第一五四二號函。 二 本件莊○○請求國家賠償案係經法院判決確定,參酌判決之內容,貴 部所屬機關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來函附件所敘國家賠償法規定之求 償問題與本件無關。建請 貴部轉飾所屬機關會同交通部台灣北區電 信管理局參酌法院判決意旨協商,其協商結果,如 貴部所屬機關應 負賠償責任時,請檢附相關文件及請求權人莊○○遺屬之領款收據, 函送本部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