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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檢彥紀執字第 2766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0 年 12 月 24 日
要  旨:
各監院所凡患法定傳染病之收容人,於出監、院後應交付保護管束者,應
於出監、院前先行通知執行保護管束之檢察署協調適當之治療場所
主    旨:有關「患法定傳染病之收容人,於出監、院後應交付保護管束者,應於出
          監、院前,先行電話通知執行保護管束之檢署協調適當之治療場所。」乙
          案,本部以函知所屬各監獄、少年輔育院遵照辦理。
正    本:臺灣高等法檢察署
副    本:本部保護司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2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