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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監字第 0153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1 月 22 日
要  旨:
各監院所關於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監院所收容人 HIV  篩檢季報表」所需
之毒癮者背景資料,嗣後應提供予各縣市衛生局,以利該署之收集
主    旨:關於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監院所收容人 HIV  篩檢季報表」所需之毒癮者
          背景資料,嗣後應提供予各縣市衛生局,利該署之收集,並副陳本部,請
          照辦。
說    明:依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三年一月四日衛署防字第八二○八二六六五號函辦理
          。
正    本:本部所屬各監獄、技能訓練所、少年輔育院、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副    本:行政院衛生署、台灣省政府衛生處、台灣省婦幼衛生研究所、本部所屬各
          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21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