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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矯字第 093090294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7 月 23 日
要  旨:
揭開矯正機關神秘面紗--全面開放收容人家屬參訪企劃案
主    旨:檢送「揭開矯正機關神秘面紗--全面開放收容人家屬參訪企劃案」乙份
          ,茲提示相關應辦理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本部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第九七八次擴大部務會報後例行記者會中有
              關「本部推動創新業務措施」宣示內容辦理。
          二、案內辦理重點如下:
          (一)全面開放矯正機關受訪。
          (二)主動邀請收容人家屬參訪矯正機關。
          (三)參訪完竣後座談會之召開及陳報。
          三、請各矯正機關於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正式辦理企劃案之相關事宜,並
              注意本案業已列入本部中程(九十四至九十七年度)施政計畫,請務
              必依相關衡量績效指標逐年達成各年度目標值。
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已副知所屬,毋須轉行)、本部直屬各監獄、少年
          輔育院、矯正學校、技能訓練所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戒護函令彙編(93年8月版)第 40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