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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檢決字第 093080143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27 日
要  旨:
修正英譯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格式
主    旨:關於本部日前頒布英譯之相驗屍體證明書A、B格式,請刪除檢察機關頭
          銜「PUBLIC」之文字,修正後格式如附件,請  查照。
附件圖表: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公報 第 327 期 36-3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