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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094002556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29 日
要  旨:
「受託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規定,從事不動產強制執行的法律撰狀查封等程
序」之營業項目登記意見
主    旨:貴部為「受託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規定,從事不動產強制執行的法律撰狀查
          封等程序」之營業項目登記,函請本部提供意見一案,復如說明二、三,
          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部 94 年 7  月 4  日經商字第 09402089340  號函。
          二、按律師法第 20 條所稱「辦理法律事務」,係指就具體個案分析判斷
              事實及應如何適用法律等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為法律行為而言;擔任法
              律顧問、提供法律諮詢及受託代撰訴訟書狀自亦包括在內。
          三、貴部所詢旨揭營業項目登記,其中「法律撰狀」既屬律師之執業範疇
              ,則依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12 條規定,應非為公司得經
              營之業務範圍。
正    本:經濟部
副    本: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部資訊處、法源資訊有限公司、本部檢
          察司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