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受託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規定,從事不動產強制執行的法律撰狀查封等程
序」之營業項目登記意見
主 旨:貴部為「受託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規定,從事不動產強制執行的法律撰狀查
封等程序」之營業項目登記,函請本部提供意見一案,復如說明二、三,
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部 94 年 7 月 4 日經商字第 09402089340 號函。
二、按律師法第 20 條所稱「辦理法律事務」,係指就具體個案分析判斷
事實及應如何適用法律等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為法律行為而言;擔任法
律顧問、提供法律諮詢及受託代撰訴訟書狀自亦包括在內。
三、貴部所詢旨揭營業項目登記,其中「法律撰狀」既屬律師之執業範疇
,則依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12 條規定,應非為公司得經
營之業務範圍。
正 本:經濟部
副 本: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部資訊處、法源資訊有限公司、本部檢
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