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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監字第 1607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9 月 16 日
要  旨:
有關行政院衛生署建議對監所收容人以健康檢查方式進行 HIV  篩檢乙案
,已轉知各監所配合辦理  
主    旨:有關行政院衛生署建議對監所收容人以健康檢查方式進行 HIV  篩檢乙案
          ,本部業表同意,並於(78)年六月九日以法 78 監字第一○八八○號函
          覆該署轉知所屬逕洽就近之監所希予配合辦理。請  轉行照勵。
正    本:臺灣各監、院、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副    本:行政院衛生署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22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