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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094070014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4 月 01 日
要  旨:
有關將行政罰法酌予列入公務員各項訓練課程
主    旨:行政罰法 (以下簡稱本法) 業已制定公布,並將自 95 年 2  月 5  日起
          施行,特函請貴會 (局) 惠將本法酌予列入公務員各項訓練課程乙案,請
            查照。
說    明:一、本法業經  總統於 94 年 2  月 5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6841
              號令公布,並自 95 年 2  月 5  日起施行,本法乃係行政裁處之統
              一性、綜合性法典,本法之施行,攸關各機關裁罰性規定之適用及實
              務運作,對於人民權益影響至深且鉅,為使政府各機關公務員儘早明
              瞭,惠請貴會 (局) 將本法列入公務員各項訓練課程中,俾強化各級
              公務員基礎行政法律職能。
          二、檢附行政罰法及講座參考名單乙份。
正    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副    本:本部法律事務司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