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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90)法矯字第 0000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1 月 10 日
要  旨:
部分監所收容人購物消費情形異常,應嚴格審核收容人購物三聯單杜絕異
常情形發生
主    旨:邇來查有部分監所收容人購物消費情形異常,雖基於愛心與關懷救濟其他
          收容人,惟恐滋生弊端。希嚴格審核收容人購物三聯單,杜絕異常消費情
          形,不得因身分特殊而有異同,倘有疏失,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請
            照辦。
正    本: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屬各監獄、技能訓練所、少年輔育院、誠正、明
          陽中學
副    本: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本部政風司、矯正司(視察室、三科、四科)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戒護函令彙編(93年8月版)第 362 頁
矯正署函令彙編(104年8月初版)第 663-664、96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