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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8)法律字第 03068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8 年 08 月 04 日
要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疑義
主    旨:關於續詢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疑義乙案,本部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五
          日法 88 律字第○二三四八五號函說明二之 (二) 已至為明確,  貴局無
          須因該條「送達於當事人本人」規定而變更目前送達方式。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局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第八八○一九○七六–○○七號函。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