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編定目錄、身分單、人相表、個人關係及其
他必要事項直接調查表等樣式
主 旨:檢送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編定目錄、身分單、人相表、個人關係
及其他必要事項直接調查表等樣式各乙份(如附件一至六),請依式自行
印用,請查照轉行。
說 明:一、案內編定目錄係為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編列資料之順序。
二、編定目錄中列有「沿用」之項目,請就目前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被告(收容少年)所使用之表格,予以更改機關名銜,並就實際業務
需要,自行修正應用(本案所定身分簿及人相表內有關陳核層級部分
,亦同)。
三、受觀察、勒戒人身分簿封面紙顏色,請依附件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