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檢發「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
責區域劃分表」
主 旨:檢發「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
責區域劃分表」乙份,嗣後應依該表實施,請查照並轉行。
說 明:因部份新監所落成啟用,故予重新劃分尿液檢驗之負責區域;本部八十三
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法 83 監決字第二八一二八號函發之「已購置尿液檢驗
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責區域劃分表」不再適
用。
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各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
副 本:臺灣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附 件: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責區域
劃分表
┌──────────┬───────────────────┐
│已購置檢驗設備之單位│負責之代驗單位 │
├──────────┼───────────────────┤
│台灣台北監獄 │本監 │
├──────────┼───────────────────┤
│台灣桃園監獄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台灣基隆監獄、臺灣│
│ │宜蘭監獄、臺灣少年觀護所 │
├──────────┼───────────────────┤
│台灣新竹少年監獄 │台灣新竹看守所 │
├──────────┼───────────────────┤
│台灣台中監獄 │台灣台中少年觀護所、台灣彰化少年輔育院│
│ │、臺灣彰化監獄 │
├──────────┼───────────────────┤
│台灣雲林監獄 │台灣雲林看守所 │
├──────────┼───────────────────┤
│臺灣嘉義監獄 │臺灣嘉義看守所 │
├──────────┼───────────────────┤
│臺灣台南監獄 │本監 │
├──────────┼───────────────────┤
│台灣高雄監獄 │臺灣屏東監獄、臺灣屏東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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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花蓮監獄 │台灣花蓮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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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澎湖監獄 │臺灣澎湖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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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泰源技能訓練所 │台灣台東監獄、臺灣綠島監獄、台灣台東看│
│ │守所、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臺灣東成技能│
│ │訓練所、臺灣綠島技能訓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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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北看守所 │台灣台北士林看守所、台灣基隆看守所、臺│
│ │灣台北少年觀護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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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中看守所 │台灣彰化看守所、臺灣南投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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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南看守所 │台灣台南少年觀護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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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看守所 │臺灣高雄少年觀護所、臺灣高雄少年輔育院│
│ │、臺灣高雄女子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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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務民國 83 年 12 月 27 日法 83 監決字第 28128
號函,之「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
尿水負責區域劃分表」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