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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5)法監字第 0374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12 日
要  旨:
各監院所嗣後報請收容人重病住院治療補助費用,應敘明補助原因並檢附
相關文件以憑彙辦
主    旨:各監院所嗣後報請收容人重病住院治療補助費用,應敘明補助原因並檢附
          相關文件(就醫診療費用收據正本憑證黏存單、清寒證明等),以憑彙辦
          ,請  照辦。
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部所屬監獄、技能訓練所、少年輔育院
副    本: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本部會計處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27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