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租約部分出租入申請確認與承租人間無租佃關係存在疑義乙案
主 旨:關於耕地租約部分出租入申請確認與承租人間無租佃關係存在疑義乙案, 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貴部八十五年九月十六日台 (85) 內地字第八五○八九八一號函。 二 本案耕地租約部分出租人申請確認與承租人間無租佃關係存在疑義, 事涉出租人與承租人間租賃關係 (債權行為) 之有無,似無各共有人 必須合一確定之問題,尚無須由共有人全體共同行使之必要。來函所 提仍請 貴部本於聯權依法審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