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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3)法監決字第 2812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12 月 27 日
要  旨:
檢發「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
責區域劃分表」
主    旨:檢發「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
          責區域劃分表」乙份,請查照。
說    明:八十年八月三十日法 80 監字第一三一八九號函發「各大監所代驗其他監
          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責區域劃分表」,因部份監所已購置尿檢設
          備,及部份新監所落成使用,故予重新劃分負責區域,嗣後請依新表實施
          。
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各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
副    本:臺灣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附    件:已購置尿液檢驗設備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責區域
          劃分表
          ┌─────────┬────────────────────┐
          │已購置檢驗設備之單│負責之代驗單位                          │
          ├─────────┼────────────────────┤
          │台灣台北監獄      │本監                                    │
          ├─────────┼────────────────────┤
          │台灣桃園監獄      │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台灣基隆監獄、臺灣宜│
          │                  │蘭監獄                                  │
          ├─────────┼────────────────────┤
          │台灣新竹少年監獄  │台灣新竹看守所                          │
          ├─────────┼────────────────────┤
          │台灣台中監獄      │台灣台中少年觀護所、台灣彰化少年輔育院  │
          ├─────────┼────────────────────┤
          │台灣雲林監獄      │台灣雲林看守所                          │
          ├─────────┼────────────────────┤
          │臺灣嘉義監獄      │臺灣嘉義看守所                          │
          ├─────────┼────────────────────┤
          │台灣台南監獄      │本監                                    │
          ├─────────┼────────────────────┤
          │台灣高雄監獄      │臺灣屏東監獄、臺灣屏東看守所            │
          ├─────────┼────────────────────┤
          │台灣花蓮監獄      │台灣花蓮看守所                          │
          ├─────────┼────────────────────┤
          │台灣澎湖監獄      │臺灣澎湖看守所                          │
          ├─────────┼────────────────────┤
          │台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台灣台東監獄、臺灣綠島監獄、台灣台東看守│
          │                  │所、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                  │
          ├─────────┼────────────────────┤
          │台灣台北看守所    │台灣台北士林看守所、台灣基隆看守所、臺灣│
          │                  │台北少年觀護所                          │
          ├─────────┼────────────────────┤
          │台灣台中看守所    │台灣彰化看守所、臺灣南投看守所          │
          ├─────────┼────────────────────┤
          │台灣台南看守所    │台灣台南少年觀護所                      │
          ├─────────┼────────────────────┤
          │臺灣高雄看守所    │臺灣高雄少年觀護所、臺灣高雄少年輔育院  │
          └─────────┴────────────────────┘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
第 249-250 頁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民國 80 年 8  月 30 日法監字第 13189  號函
  發「各大監所代驗其他監所之煙毒、麻醉藥品犯尿水負責區域劃分表」
  ,因重新劃分負責區域,故應依新表實施。
2.本筆資料,依據法務部民國 85 年 6  月 17 日(85)法監字第 14750
  號函,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