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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2)法檢字第 1355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7 月 05 日
要  旨:
檢察機關囑託駐外單位外國送達訴訟文書,希依所列注意事項辦理
主    旨:檢察機關囑託駐外單位外國送達訴訟文書,希依說明二所列注意事項辦理
          ,請照辦。
說    明:一  依外交部八十二年六月十八日外 (82) 條二字第八二三一五○七九號
              函辦理。
          二  檢察機關囑託駐外單位於外國送達訴訟文書,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應於囑託函內載明應受送達人之外文姓名、地址,如有應受送達人
                之聯絡電話號碼,並應載明。
           (二) 應預留足夠時間,供受囑託單位處理文書及送達文書。
          三  檢附外交部右開函影本一份。
資料來源:
檢察行政令函彙編 (86年6月版) 第 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