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收容人藉親情的關懷,激發改悔向上的意志,舉辦懇親會時,應確實 辦理之事項
主 旨:為使收容人藉親情的關懷,激發改悔向上的意志,嗣後舉辦懇親會時,希 依說明之提示確實辦理。 說 明:茲提示應行注意事項如次。 一、各少年矯治機構(含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少年觀護所)至少應於 每年春節、母親節、中秋節舉辦三次懇親會,並妥為安排親職座談, 與家長交換管教意見,促進雙向溝通。 二、各監獄可視現有場地、設施、收容人數及戒護警力,在不妨礙戒護安 全下,於前揭節目斟酌舉辦懇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