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1)法監字第 0018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1 月 07 日
要  旨:
各監獄辦理受刑人保外醫治案件時,所附之「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保外  
醫治報告表」應細載之事項
主    旨:各監獄辦理受刑人保外醫治案件所附之醫院診斷證明書,對於各種可以數
          值表示之疾病,應將其測量日期、數據及疾病情形詳細載明;保外醫治報
          告表中「醫師察看情形」欄,亦應記載察看人員之姓名、職稱、日期、地
          點及詳細病徵。請  照辦。
副  本:本部所屬各監獄之分監、本部監所司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