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示各級檢察署檢察官或法院法官因案前來監獄借訊受刑人,若未具備借 訊公函時應否拒絕
主 旨: 貴監函請釋示「各級檢察署檢察官或法院法官因案前來監獄借訊受刑人 ,若未具備借訊公函時應否拒絕」一案,核復如說明二。請 查辦。 說 明:一、復七十八年九月十八日北監中戒字第五二五一號函。 二、各級檢察署檢察官或法院法官因案前往監獄借訊受刑人,若未具借訊 公函時,應請其補正後同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