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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8)法律字第 2030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12 月 13 日
要  旨:
查財產之捐助,為財團法人設立行為之要素,故須以財團之設立為目的,
至捐助財產的種類為何,法律並未設有限制規定。股票為表彰一定財產價
值之有價證券,不論上市與否,要不影響其財產之性質,以之作為財團法
人之捐助財產,似無不可
全文內容:查財產之捐助,為財團法人設立行為之要素,故須以財團之設立為目的,
          至捐助財產的種類為何,法律並未設有限制規定。股票為表彰一定財產價
          值之有價證券,不論上市與否,要不影響其財產之性質,以之作為財團法
          人之捐助財產,似無不可。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一冊) (81年5月版) 第 13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