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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7)法監字第 1314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7 年 08 月 10 日
要  旨:
強制工作場受處分人請求在場辦理結婚一案,准予比照法務部 76 年 11 
月 13 日法七十六監字第 13056  號函示規定辦理
全文內容:據報  貴監符設強制工作場受處分人陳○○請求在場辦理結婚一案,准予
          比照本部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法七十六監字第一三○五六號函示規定辦
          理。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二冊) (81年5月版) 第 166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