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院、所對農牧及工場作業上與衛生醫療上所使用之含有劇毒化學物 品、工業原料等,均應專設箱櫃放置並加鎖管制
主 旨:為徹底防範收容人自殺與誤傷事故之發生,各監、院、所對農牧及工場作 業上與衛生醫療上所使用之含有劇毒化學物品、工業原料及醫療藥品(如 工業用酒精、鹽酸、農藥、滅草劑、福爾馬林……等)等,均應專設箱櫃 放置並加鎖管制,責由各該主管或衛生科(課)藥品管理人員親自收發保 管,並監督使用,以策安全,請照辦。 正 本:各監獄、輔育院、技訓所 副 本: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