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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5)法監字第 1266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5 年 10 月 14 日
要  旨:
各監、院、所對農牧及工場作業上與衛生醫療上所使用之含有劇毒化學物
品、工業原料等,均應專設箱櫃放置並加鎖管制
主    旨:為徹底防範收容人自殺與誤傷事故之發生,各監、院、所對農牧及工場作
          業上與衛生醫療上所使用之含有劇毒化學物品、工業原料及醫療藥品(如
          工業用酒精、鹽酸、農藥、滅草劑、福爾馬林……等)等,均應專設箱櫃
          放置並加鎖管制,責由各該主管或衛生科(課)藥品管理人員親自收發保
          管,並監督使用,以策安全,請照辦。
正    本:各監獄、輔育院、技訓所
副    本: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戒護函令彙編(93年8月版)第 343 頁
矯正署函令彙編(104年8月初版)第 66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