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凡司法警察單位在監、院、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偵訊收容人時,收容 機關務須派員在旁戒護
主 旨:今後凡司法警察單位在貴監、院、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偵訊收容人時,收 容機關務須派員在旁戒護,以策安全,請查照。 正 本: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各監獄、少年輔育院 副 本: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