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政府函詢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讓售眷舍退還價款後其債 權如何確保一節,其中關於設定抵押權後始行營造建築物者,依民法第八 百七十七條前段規定,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 ,此部分債權之確保,似無影響。惟如仍有顧慮,則原訂讓售契約既已履 行完畢,本可不必辦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