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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0)法監字第 967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08 月 03 日
要  旨:
受刑人現罹疾病,監獄長官應審酌受刑人之病況,依法妥慎處理。其殘餘
刑期未滿五年者,如病況嚴重與情形急迫,得依法先為保外處分,毋須先
請本部核可。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二冊) (81年5月版) 第 167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