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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0)法監字第 416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03 月 25 日
要  旨:
受刑人應執行之刑期中,如包含少年犯及成年犯二種罪質,其每月成績分
數標準
主    旨:受刑人應執行之刑期中,如包含少年犯及成年犯二種罪責,其每月成績分
          數應按成年犯規定標準記載。希照辦。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第二冊)(81年5月版)第 1706 頁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教化函令彙編(91年4月版)第 145 頁
矯正署函令彙編(104年8月初版)第 29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