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所如發現有不應准許閱讀之書刊,他監所已核准閱讀者,應申述理由 函報處理
主 旨:各監所如發現有不應准許受刑人、被告及收容少年閱讀之書刊,其他監所 已核准閱讀者,應申述不應准許閱讀之理由函報本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