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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前司法行政部
發文字號:
(66)台函民字第 1087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66 年 12 月 31 日
要  旨:
按財團法人係屬公益法人,僅有捐助人,而無如公司之有發起人或股東,
當不致有所謂公司轉投資之問題。
全文內容:按財團法人係屬公益法人,僅有捐助人,而無如公司之有發起人或股東,
          當不致有所謂公司轉投資之問題。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一冊) (81年5月版) 第 12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