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觀護所邀請大專院校優秀學生協助輔導在所少年辦法
全文內容:一、各地方法院少年觀護所有無邀請大專院校優秀學生協助輔導在所少年 之必要,應視實際業務需要及客觀環境自由斟酌。如欲辦理者,可參 考「台北地方法院洽請大專院校在學青年參與少年輔導工作實施方案 」,逕請當地救國團縣市團委會協助辦理。 二、檢附「台北地方法院洽請大專院校在學青年參與少年輔導工作實施方 案」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