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查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條定有明文。
父母之一方死亡時,他方仍當然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不因其是否
已離婚或改嫁而有不同。本件救濟院院童辛明和之收養問題,社會救濟法
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既規定:「如有直系血親尊親屬者,於核准給領前,應
得其同意」,似即應依該規定辦理。
全文內容:查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條定有明文。
父母之一方死亡時,他方仍當然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不因其是否
已離婚或改嫁而有不同。本件救濟院院童辛○和之收養問題,社會救濟法
第廿一條第二項既規定:「如有直系血親尊親屬者,於核准給領前,應得
其同意」,似即應依該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