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寺廟雖無原始捐助財產人證明書,但其捐助財產已登記為寺廟所有,並 已取得地政機關之財產權狀,且有管理人管理財產,該寺廟似可提出土地 登記簿謄本及由管理人出具之捐助證明書,依法人登記規則第四條規定, 聲請為財團法人之設立登記。
全文內容:查寺廟雖無原始捐助財產人證明書,但其捐助財產已登記為寺廟所有,並 已取得地政機關之財產權狀,且有管理人管理財產,該寺廟似可提出土地 登記簿謄本及由管理人出具之捐助證明書,依法人登記規則第四條 (現行 法第五條) 規定,聲請為財團法人之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