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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前司法行政部
發文字號:
(54)台函刑(五)字第 583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54 年 09 月 30 日
要  旨:
查羅某某年僅十五歲,正在求學期間,雖因案經法院判處緩刑,但緩刑期
間並無限制住居之規定,該學童現無法在台就讀,其申請出境前往菲律賓
繼續求學,應予准許。
全文內容:查羅某某年僅十五歲,正在求學期間,雖因案經法院判處緩刑,但緩刑期
          間並無限制住居之規定,該學童現無法在台就讀,其申請出境前往菲律賓
          繼續求學,應予准許。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二冊) (81年5月版) 第 137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