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
甲男在莒光號列車上與乙女隔鄰而座,竟乘乙女熟睡之際,撫摸乙女胸部
,甲男應負何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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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甲男在莒光號列車上與乙女隔鄰而座,竟乘乙女熟睡之際,撫摸乙女胸部
,甲男應負何刑責?
討論意見:甲說:莒光號列車上屬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所,甲男公然對乙女為猥
褻行為,應成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公然猥褻罪。
乙說:甲男係在乙女熟睡不能抗拒之情形下撫摸乙女胸部,核其所為應係
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二項條乘機猥褻罪。
結論:擬採乙說。
臺高檢研究意見:以乙說為當。
法務部檢察司研究意見:甲男如係於乙女熟睡中乘其心神喪失相類之情形不能抗拒而
為猥褻之行為者,以乙說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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