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否對執行機關所發之「催繳通知」聲明異議?
提案 六:行政執行處僅對義務人發催繳通知,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可聲明異議 ? 研討結果:依研擬結果及審查意見通過,採乙說(肯定說:可聲明異議。發傳繳通知 即屬可確定執行法院已為執行處分,按諸『如可確定執行法院將實施違法 之執行處分時,應解為於實施前,亦得聲明異議。』之見解,斯時,自得 聲明異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 年度南區署處聲明異議實務問題研討會 提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