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就關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核定性侵害補償金,就性侵害補償金 屬不同等級時,應如何認定其標準之意見
主 旨:檢送「法務部核復臺灣高等檢察署轉陳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法律問題提案 」意見一覽表 1 份,請查照。 說 明:復貴署 112 年 11 月 16 日檢文正字第 11210020840 號函。 正 本:臺灣高等檢察署 副 本: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含附件)、本部法律事務司(含附件)、本部法制 司(含附件)、本部資訊處(第 2 類)(含附件)、本部保護司(含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