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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100351564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6 日
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董事、監事選任提名作業實務疑義之說明
主    旨:有關財團法人董事、監事選任提名作業實務之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部 110  年 11 月 22 日文影字第 1101032845 號函。
          二、按財團法人法(下稱本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捐助
              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四、董事及設有監察人者,其名額、資
              格、產生方式、任期及選(解)任事項。」基於法人自治原則,董事
              及財團法人設有監察人者,其產生方式及選(解)任,係捐助章程應
              記載事項(本部 109  年 10 月 21 日法律字第 10903505140  號函
              參照)。本件依貴部來函所詢,財團法人中華視聽傳播基金會為辦理
              第 9  屆董事、監察人改選,究應先召開董事會協調唯一提案名單,
              或將二份名單併提該會董事會議討論乙節,因涉及個別財團法人捐助
              章程依本法第 8  條於章程內訂定董事及監察人之產生方式及選任之
              具體條款,以及其捐助章程之適用執行事項,此屬貴管個別民間捐助
              之財團法人之具體事務運作及監督管理等事項,請貴部本於職權審認
              之。
正    本:文化部
副    本: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共 4  份)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