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22:22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
發文字號:
法矯署教字第 1090301519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1 日
要  旨:
有關依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受刑人申請外出之應備之書面
文件,及機關向本署陳報受刑人外出申請案之相關文件
主    旨:有關依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第 5  條辦理外出應備文件 1
          案,詳如說明,請照辦。
說    明:一、依本署 109  年 9  月 8  日研商「受刑人外出制度」會議決議事項
              辦理。
          二、本辦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受刑人外出之申請,應以書面提出,
              並具體載明其外出規劃,包含外出目的之處所、聯絡人、期間、行程
              規劃,與個別處遇計畫之間的關聯性,爰受刑人申請外出之書面文件
              如下:
          (一)外出申請表(含外出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二)外出規劃書(含外出保證書)。
          (三)外出處所確認單。
          (四)外出切結書。
          三、機關除依本辦法第 3  條審核後而不予核准者外,應儘速檢附相關文
              件並加具審核意見陳報本署,陳報受刑人外出申請案,其相關文件如
              下:
          (一)受刑人申請外出之書面文件。
          (二)受刑人個別處遇計畫(含在監複查)影本。
          (三)受刑人外出審查表。
          (四)受刑人外出名冊。
          (五)受刑人外出安全管理計畫書。
          四、檢附受刑人外出申請表、規劃書、保證書、外出處所確認單、切結書
              、審查表、名冊及安全管理計畫範例各 1  份。
正    本:本署所屬各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
          觀護所、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
          誠正中學除外)
副    本:法務部資訊處(第一類)(含附件)、本署秘書室(刊登法規資料庫)(
          含附件)、本署安全督導組(含附件)、本署矯正醫療組(含附件)、本
          署後勤資源組(含附件)、本署教化輔導組(含附件)
資料來源:
法務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