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涉及原管轄機關
為法務部者,變更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 旨:為配合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法務部處務規程第八條及第十
八條修正條文,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
涉及原管轄機關為法務部者,變更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管轄變更法律及法規命令條
文表」。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管轄變更法律及法規命令條文表
┌──┬───────┬─────┬──────────────────┐
│序號│法律名稱 │條項款目 │管轄事項變更情形 │
├──┼───────┼─────┼──────────────────┤
│1 │個人資料保護法│§53、§55 │本法各該規定所列屬「法務部」之權責事│
│ │ │ │項,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
├──┼───────┼─────┼──────────────────┤
│2 │個人資料保護法│§33 │本細則各該規定所列屬「法務部」之權責│
│ │施行細則 │ │事項,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
└──┴───────┴─────┴──────────────────┘
註:為茲簡明,條項款目欄中,各條、項、款、目等,分以下列方式表達:條→§(
條號以阿拉伯數字表達)、項→Ⅰ(羅馬符號)、款→(1) (括弧內置阿拉伯
數字)、目→○1 (圓圈內置阿拉伯數字),目以下則以「之○(阿拉伯數字)
」表達。
編 註:
1.本筆資料,由法務部民國 108 年 1 月 10 日法律字第 10803500010
號、國家發展委員會民國 108 年 1 月 10 日發法字第 1080080004A
號公告,會銜發布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
涉及原管轄機關為法務部者,變更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2.本筆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個資籌法字第 1120400005 號公告、國家發展委員會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發法字第 1122002856 號公告,會銜發布有關部分個人資料保
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權責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改為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