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9 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參照,屬應
申報財產項目「其他具有相當價值財產」中之「儲蓄型壽險」,指含有「
生存保險金」特性保險契約,又「生存保險金」指被保險人在屆保險契約
約定年限仍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契約約定所給付的保險金,亦即保
險契約內容如含有「約定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之給付項目」,應認
定為含有生存保險金特性;另保險契約是否具有生存保險金特性,並不因
保險公司依約給付後,保險契約是否因而終止有別
主 旨:有關台端函請本部釋示「儲蓄型壽險」定義一事,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復台端 103 年 6 月 25 日陳情函。
二、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貳、個別事項第 17 點規定,儲蓄型
壽險、投資型壽險及年金型保險均屬「其他具有相當價值財產」而屬
應申報之財產項目,其中儲蓄型壽險則指含有生存保險金特性之保險
契約(附件 1)。又所稱「生存保險金」,係指被保險人於屆保險契
約約定年限仍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契約約定所給付之保險金。
是以,保險契約內容如含有「約定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之給付
項目」者,如:滿期保險金、生存(還本)保險金、繳費期滿生存保
險金、祝壽保險金、教育保險金、立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等,即應
認定係含有生存保險金特性,除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於貳、
個別事項第 17 點定有明文外,尚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
會)103 年 8 月 26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300409860 號函釋意旨可
稽(附件 2)。又保險契約是否具有生存保險金之特性,並不因保險
公司依約給付後,保險契約是否因而終止而有別,亦經金管會前揭函
文闡釋在案。
三、經查,台端檢附之「○○○終身保險」及「○○○終身壽險」等 2
筆保險契約影本,均有被保險人如屆滿一定年齡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
者,保險公司即應給付祝壽保險金之契約條款。則據前開金管會函釋
意旨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規定,前揭保險契均具有生存保
險金之特性而屬儲蓄型壽險,爰請 台端依法申報。
正 本:○○○君
副 本:○○○、本部廉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