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同意「為加速案件清理,擬將一般行政執行案件,其本 稅、本費或罰鍰之小額案件結案標準金額提高為新台幣三萬元乙案」
主 旨:有關貴處為加速案件清理,擬將一般行政執行案件,其本稅、本費或罰鍰 之小額案件結案標準金額提高為新台幣三萬元乙案,同意所請,請查照。 說 明:復貴處 100 年 7 月 25 日板執秘字第 1000200490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