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執行官工作績效評比表評比項目之計分方式,應依新修正之計分 標準為準
主 旨:關於行政執行官工作績效評比表中之評比項目及配分比例,本署已在研修 中。有關本年各項目之計分方式及因受獎懲等增減分數,應依新修正之計 分標準為之。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