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之捐助人可否享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特殊權利疑義
主 旨:有關財團法人之捐助人可否享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特殊權利疑義乙案,
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部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台 (88) 內社字第八七四二四三八號函。
二 按有關財團法人之捐助人可否享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特殊權利,前
司法行政部 (本部) 六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台 (66) 函民字第○二○八
八號函曾解釋在案,該函釋迄今仍未變更。至本案財團法人台北市私
立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申請變更為貴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其
章程草案第六條規定:「‥‥董事十五人:其後每屆之董事由『臺灣
基督長老教會」與當屆董事就熱心公益信徒、牧師及社會人士共同提
名候選人‥。」是否符合上開函釋意旨,係屬具體個案事實之認定,
宜請 貴部參酌上揭函釋意旨,本於職權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