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刑宣告緩刑,刑後強制工作應如何執行
主 旨:有關本刑宣告緩刑,刑後強制工作應如何執行一案,本部意見復如說明。 請查照。 說 明:一 復貴署八十七年三月廿一日檢英執 (一) 字第二七九五號函。 二 按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刑後強制 工作失所附麗,無庸執行,逕予報結即可。